商标授权合作协议

商标授权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方为商标所有人,商标授权乙方为使用商标的合作合作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商标使用范围

1. 乙方仅可以在约定的协议范围内合法合理地使用甲方的商标。

2. 乙方不得擅自将商标用于与约定不符的商标授权领域或产品。

第三条 商标权益

1. 甲方保留对商标的合作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协议限制或终止商标的商标授权使用。

2. 乙方使用商标所获得的合作利益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保密义务

双方应对商标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协议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商标授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使用商标,合作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使用并承担相应的协议赔偿责任。

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乙方权益受损,商标授权甲方应承担相应的合作赔偿责任。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至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

第七条 协议解除

若有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导致严重后果无法挽回,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第九条 其他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商标所有人):

乙方(使用方):

签订日期:

更多内容请点击【综合】专栏

精彩资讯